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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律楚材受邀审阅初稿时,对 “监察条款” 提出建议:“需明确御史台的监督权限,如‘每月核查训练记录、每季审计粮草消耗、随时抽查卫所实务’,这样既能保障合规,又能让御史台支持章程。” 忽必烈当即采纳,让王恪参与修改监察部分,确保条款无合规漏洞。
章程初稿完成后,忽必烈没有直接提交中枢,而是先召集脱脱等宗室与李谦、张达等将领开 “意见征询会”。王府庭院里,众人围坐观阅章程,脱脱最先发言:“‘宗室禁军联合训练’条款甚好,但能否加入‘牧地防御协同预案’?若漠南部落再袭,可按预案快速响应,无需临时协调。”
忽必烈立刻让书记官补充:“在‘协同防务’章节加入‘宗室牧地与禁军卫所建立预警联动,每季度举行一次联合演练,遇袭时禁军需在两时辰内支援’。” 兀鲁思也道:“粮草协同部分,能否明确‘宗室支援禁军战马时,可从总粮库优先兑换粮草’?这样宗室更有积极性。” 忽必烈点头同意,标注 “战马兑换粮草按市价八折执行”。
将领们的意见则集中在 “奖惩机制”。张达道:“章程中‘训练达标奖银二两’虽好,但对将领的奖惩不够明确 —— 若卫所防务出色,将领应获晋升机会;若失职,除罚俸外,还应降职。” 忽必烈修改条款:“卫所年度防务考评优秀,统领提半级;考评不合格,降一级留用,再不合格免职。”
三日征询下来,章程条款从三十六条增至四十二条,吸纳了宗室与将领的合理建议,也让他们成为章程的 “支持者”。脱脱对忽必烈道:“此章程兼顾各方,既固禁军根基,又利宗室防御,我等愿联名上奏,恳请中枢批准。”
宗室与将领联名后,忽必烈将章程提交御史台,请求 “合规性审查”。李御史与王恪逐条款核查,重点关注 “是否越权”“是否符合军制”“是否便于监察”。王恪发现 “总粮库调度权归李谦” 条款,提出疑问:“李谦是禁军粮官,总粮库涉及户部粮草拨付,若由他独管,恐有漏洞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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