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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没,我没这么想。”柳铃铛下意识否认,又低头笑起来,有些苦涩,“出去了我也不知道去哪里,在这里起码能吃饱,不用挨饿。

小时候我就被丢在孤儿院门口,爸妈连名字都没给我起。

是院长说我在柳树下,那天门口有自行车路过响铃铛,所以给我起名柳铃铛。

可孤儿院也不好过,我的东西总被别的孩子抢走。

后来有一次,我实在太饿,在一家小卖部偷到了一个面包。

也就是那个面包,让我成了惯偷,甚至觉得不偷不舒服。

进了两次少管所后,警察找到了我的爸妈。

他们已经离婚,又各自有了孩子,我连孤儿院也回不去了。

为了戒掉偷东西的习惯,他们把我绑起来,还砸断了我一根手指。

好几次,我都觉得,为什么要生下我呢,不如让我死了算了。”

柳铃铛已经十五岁了,该懂的都懂。

在明白父母是主动遗弃她,被迫接纳她,又嫌弃她染上怪癖之后,她就觉得自己坏掉了。

叶轻坐起身,看到她抚摸的腕口处有一道道整齐排列的疤痕,“这是什么?”

“我自己用刀割的。

每次想偷东西,我就割一次,太疼了就不会伸手。

也想过不小心割深了,就这么死掉也挺好的。”

柳铃铛摸着那些伤痕,眉眼间浸透着叶轻不懂的哀伤。

或许是没有父母,在她心里总存着幻想。

而对于柳铃铛来说,父母是失而复得后的绝望。

叶轻看过她的档案,盗窃了一条钻石项链,虽然价格不菲,但也没到判五年的地步。

是她的父母当庭指出她品行恶劣,无法管教,才加重了量刑。

“把我丢在这里,对我的爸妈来说,也是一种解脱吧。”柳铃铛很清楚自己是一个累赘。

此时会议室内,难得人员全部到齐。

庞涛正在听少管所的进度汇报,对于叶轻这段时间不破不立的整治效果很满意。

已经过了一个月,大家在讨论是不是该结束了。

这会儿无意间听到柳铃铛的遭遇,所有人不由都住了口,陷入一阵难言的沉默。

“没记错的话,所里有杀人犯家属有权有势,取得了受害者家属谅解,也才判了五年。”

蒋博汉坐在中间,哑着嗓子开口。

这一个月以来,他几乎睡在这里,也是对少管所发生的一切感受最深的。

右列的孩子,有些比普通小孩还要乖巧懂事。

翻开档案,多数都是原生家庭不好,遭受暴力反抗或者直接被遗弃的。

无人辩护,最终只能住进少管所。

又再次受到霸凌。

“柳铃铛这样的孩子,不是个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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