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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他们来到近前的时候。

赫然是一头百十来斤野猪,被一枪打在脖子上。

这个重量的野猪,算不上是大野猪。

一般的野猪重量都在二三百斤左右,再大一些的五百多斤,甚至是八百多斤的野猪王都有。

相比之下,这头百十来斤的野猪,就算是个黄毛子了。

不过就算是这样,对于他们而言,也比刚刚王二狗打到的那只野兔强多了。

“行啊,宁易,没想到你小子几个月没打猎,比以前还厉害了?”

“我们都没发现这头野猪,你是怎么看见它的?”

宁易笑了笑:“我要说凭直觉,你们信不?”

闻言,几个人全都点了点头。

其实打猎一个看运气,在一个就是看直觉了。

就算是你有通天的狩猎技巧,要是没有运气,遇不上猎物,那也白扯。

但是更多的时候,直觉比技巧更有用。

也可以说是狩猎的经验。

哪里有个风吹草动,哪里有猎物的味道。

随之一枪射过去,都能八九不离十了。

当然了,能够达到这个要求的,往往都是打了几十年猎物的老猎人。

他们常年都在山里,对于山里的经验,也是非常的丰富。

甚至不夸张的说,闭着眼睛都能知道哪里有野猪,哪里有狍子。

一枪下去,枪不走空。

这就是猎人的经验跟直觉。

王二狗看了一眼地上的野猪,忙说道:“这附近不可能只有这一头黄毛,说不定还有大野猪在这里!”

“大顺,强子,你俩快点给这野猪掏了,这血腥味也能给附近的狼群什么的,招引过来!”

“这会儿才刚刚春天,不少动物都出来觅食了!”

“饿了一个冬天,血腥味能刺激到它们!”

等王二狗说完了以后。

强子,大顺两个人,全都从背包里面拿出来匕首。

这些匕首都是用来掏野兽用的。

全都十分的锋利。

而大顺、强子他们两个,对掏内脏十分的有经验。

并且动作十分的迅捷,两个人给野猪的肚子刨开了以后。

迅速把里面的脏器都给掏了出来。

甚至还拿出来事先就给准备好的东西,把野猪的尸体迅速的分割下来。

装进一个兜子里面。

一百多斤的野猪,其实并不算太大。

分装好了以后,他们把兜子给背在身上。

把那些脏器都撒了出去。

这样做是怕野猪保留内脏的话,容易会腐坏。

再有一个就是,用猎物的鲜血跟内脏,来祭奠感谢山神的馈赠。

王二狗也在旁边念叨了几句以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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