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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他能怎么办?回绝班布先生?谁有那个胆量?在班布先生面前,连格威兰的国王都要打落牙往肚里吞,在全国的民众之前老实走个过场;连格威兰的贤者,都要视而不见,任由班布先生要挟受其保护的君主。想来,能回绝班布先生的,只有死人与神圣帝皇——毕竟,二者皆是沉默者,无需担忧随拒绝而来的惩罚。
无法拒绝,那就答应。
答应吧,统统答应吧。
他答应陪在伊利亚·格林的身旁,尽心尽力地靠近、全心全意地交往,可不知为什么,他与格林小姐的关系罕有进展。他明明很用心,尽量顺着格林小姐的心意办事,还照顾格林小姐的起居,帮人家洗衣订餐,可他总是摸不到格林小姐的内在,听不到格林小姐的秘密,没法与格林小姐交流,反而是被格林小姐逗弄,又一次突破了底线…亲手处死了一个恶贯满盈的警探。
格林小姐的话,总是有道理的;委托人的理由,也是其情可原的。可当他真的动手杀了人,那种失魂落魄的恐慌,比在温亚德的时候更复杂。
他不懂,为什么共治区的法治如此破败,为什么班布先生要推出“以血还血”的委托方案,为什么明明杀死的是坏人、是有罪的恶人,他却会恐慌?是他不该动手,不该去杀人?可如果他不行动,有的是圣恩者乐意接受委托,给罪大恶极者应有的惩罚。
是的,正如格林小姐劝告他的那样,他所做的一切,都在情理之中——假如是别的圣恩者接手,指不定有多残暴的酷刑等着那些人受。所以,他没有错,他做得好,他做得对…
对吗?
他明白,假如他的行为无误,那格林小姐的行事方针,亦是正解。那么,他答应班布先生的事,自然会不了了之——格林小姐在大是大非上都没有错,凭什么班布先生的一句话,就判定了人家是个歪心思的坏女孩?
认输吧,妥协吧,这是最好的方法——对两人都好,双赢。只要他对班布先生说,格林小姐仅仅是缺了生活方面的自理能力,并无别的毛病,兴许,班布先生会欣然一笑,放他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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