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盯着它,心跳如鼓。
这当铺百年来,我经手过无数记忆——有杀人的,有被背叛的,有目睹至亲惨死的。人们来当记忆,是为了解脱。可从没有人,当完记忆后,留下东西。
更没有人,能留下这种……带着怨念的东西。
我伸手想拿笔,指尖距它尚有寸许,忽觉一阵阴风从背后袭来。回头望去,镜中映出我的脸——可那不是我。
镜中的“我”嘴角咧开,露出森白的牙,眼眶漆黑如洞,正死死盯着我,手中握着那支笔,笔尖滴血,一滴,一滴,落在镜面,竟穿透了镜中世界,滴入现实。
我猛地闭眼,再睁眼时,镜中已恢复如常。
可那支笔,还在。
我忽然想起那个男子——他当掉的,真的是“恋爱的三年”吗?
还是说……他当掉的,是“她自杀的真相”?
我缓缓翻开那本空白书——它本该是空的,可此刻,书页上竟浮现出字迹,墨色暗红,像是用血写成:
“她说:‘你不爱我了。’
我说:‘没有。’
她割腕时,我在笑。
因为……我早就爱上了别人。”
我浑身发冷。
他丢掉的不是记忆,是罪。
他不是想忘记她死的模样,而是想逃避自己见死不救的良心。
而这支笔……是她留下的。
她没走。
她的怨,她的痛,她的血,全被封在这支笔里,随着记忆的当押,转移到了当铺——转移到了我身上。
我猛然意识到,这当铺,从来不是让人解脱的地方。
它是怨念的归宿,是罪孽的坟场。
每一个来当记忆的人,都不是真正想忘记,而是想把痛苦转嫁。他们丢掉记忆,却把执念、悔恨、怨毒,悄悄留在了这里——留给了我。
我低头看向那支笔,它忽然轻轻一震,笔尖再次滴血,血珠落在柜台,竟开始蠕动,拼出第三个字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