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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个极度凶残的人。
杀人要看时机。
有些人在自己受伤害后杀人,在别人受伤害后路见不平杀人,通常叫作侠。
因为这无可指责,值得称赞,能做到就是侠义。
随着时间变化,在自己马上受伤害时出手自卫,也会被人鼓励称赞。
但在别人马上受伤害时出手阻止,却又会招来许多非议。
许多人便因为这些非议,连自卫都变得犹犹豫豫。
我这里说的话,意思就是杨思前也是那种非议的人。
若这些人明明白白朝江休而去,那江休动手便是十分好,十分痛快。
偏偏这些人目的是朱少白,或许还有杨思前自己。
江休出手中似乎就带着一些行侠仗义的意味。
那作为被行侠仗义的人,杨思前便对江休有些不满,乃至对地上这些人生出同情。
万一这些人只是路过,或是其中有人没想动手呢?
“唉,一朝做了枉死鬼,下辈子记得不要往凶人跟前凑。”
杨思前摇头晃脑慨叹。
终究杨思前书读得多,圣贤书里不止教他同情心,还教他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。
杨思前又瞅见这些人后脑整齐塌陷的印子,猛然打个寒噤,清醒过来。
什么圣贤书什么同情心都抛之脑后。
只剩下一个想法,江休万万不能得罪。
杨思前问江休奇兵,其实正是好奇对方的杀人风格。
飞针最阴,飞镖最有技巧,飞钉力量最大,飞刀最为凌厉。
却不想江休拿出一块金砖,似是表明自己堂堂正正,不屑用暗手伤人。
现在杨思前知道了。
正如他们所想,江休不是以上任意风格,他只是一个很会杀人的人。
“有些人纵然手持匕首,亦是天下第一等刀中之神。”
杨思前夸赞,脸上一片真诚,心中怎么想只有他自己知道。
过了片刻,江休手托灰雾从客栈走出。
那些菜到最后也没上来,整个客栈实际没有任何食材。
小伙计是假的,真的小伙计已经死了。
一个人若是用分身闯荡,他只会让分身去做要命的事,而不是躲在一个地方安稳做伙计。
江休走到几具尸体前,什么也没说,只是拂袖把尸体收起。
跟在后面的朱少白眼睛微眯。
杀人不是目的,杀人后获得的东西才是目的。
能快速斩杀这些人,却来不及收尸。
要么这个人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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